推动药品研发和创新北京支持政策落地

发布时间:2024-04-18 09:12   内容来源:中国网   阅读量:10339   

4月17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等多部门共同发布《北京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为加速医药健康产业创新,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满足人民群众防病治病需求,提出八大工作举措,包括着力提升创新医药临床研究质效、加力促进创新医药临床应用等。其中努力拓展创新医药支付渠道是此次新政的一大亮点,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一政策有利于推动药品研发和创新,提高患者的治疗水平和生活质量。

拓展创新医药支付渠道

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拓展创新药支付渠道,是此次《措施》的一大亮点。

《措施》提到,及时了解本市创新医药企业产品情况,积极开展政策宣讲,支持企业参加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工作,争取让更多创新药品通过谈判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措施》显示,鼓励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医药企业合作,开发具有针对性的、覆盖创新药械和健康管理服务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鼓励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利用补充医疗保险费用从成本中列支的优惠政策,支持购买覆盖创新药械的普惠性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鼓励引导商业保险与创新医药企业、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等加强合作协商,优化理赔方式,推进覆盖相关创新药械商业健康保险的直接结算。

此外,建立“北京普惠健康保”特药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结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特药使用情况,动态调整保障范围,确保符合条件的创新药品“应进尽进”。鼓励参保人用好用足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为本人及家庭成员购买“北京普惠健康保”。

据了解,近几年,国谈药进院、新药新技术的DRG支付等问题困扰着不少医药企业。在业内人士看来,《措施》的出台,部分打通了国谈药进医院“最后一公里”的障碍,让创新药有更多的机会。

海南博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邓之东表示,创新药的研发成本较高,价格相对高,在纳入国家医保目录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医院采购过程中也可能受限于预算和限价等因素,对创新药的采购形成一定的制约。上述政策对企业端和患者都会产生积极影响。对于企业来说,政策拓展了创新医药支付渠道,有助于更多创新药品纳入国家医保目录,提高市场准入和销售渠道的机会。对于患者来说,政策的落实将增加获得创新药品的机会,提高治疗效果和选择权。

加速创新药械审评审批

推动实施“药品补充申请审评时限从200日压缩至60日、药品临床试验审批时限从60日压缩至30日”的国家创新试点,也是此次《措施》的一大创新。

此外,对创新医药企业实施重点项目制管理机制,在注册申报、许可办理等方面“一品一策”、提前介入、全程指导,到2024年底累计纳入项目制管理品种数量提升至200项。

《措施》还提到,强化创新医药企业投融资支持。具体来看,《措施》显示,用好北京市医药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带动社会投资,推动一批具有战略性、前沿性的全球原创技术和品种在京转化,支持一批有重大潜在产值贡献的创新药械、细胞与基因治疗、数字医疗等领域产业项目落地并实现产品快速上市。

加强对医药企业资本市场“全链条”服务,也是《措施》提到的重点内容。做好企业上市储备,按照储备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目标,2024年重点做好10家企业上市储备和服务,强化昌平区、经开区上市服务基地服务功能,举办有针对性的投融资对接和上市培训。

创新医药临床研究方面,《措施》提出,支持药物临床试验申办方基于基本研发资料,在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临床试验申请前与临床试验机构进行工作对接,并在递交临床试验申请时同步向临床试验机构提交材料,实现立项审查、伦理审查、合同审查同步开展。推广合同示范文本,建立临床试验信息平台,实施全流程、全覆盖监测并建立白皮书发布机制,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评价和激励,将临床试验启动整体用时压缩至28周以内,并持续加速。支持重点企业实现全球同步开展临床试验。

此外,《措施》还加力促进创新医药临床应用。对创新技术项目优先启动统一定价论证程序,同步研究纳入医保支付。优化药品阳光采购挂网流程,完善创新医疗药械绿色通道机制,实现快速挂网。对已批准设立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疗机构可随时备案并开展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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